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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場規則

1.受測者,請於考試當日攜帶有附個人頭像身分證明,供試務人員檢測。(身分證、駕駛執照、學生證、健保卡皆可)。

2.考試開始後逾10分鐘即不得入場應試。入座後應立即確認自己座位號碼是否與考場座位號碼相同。

3.非應試用品包括報名手冊、書籍、紙張、尺、鉛筆盒、皮包及任何具有通訊、攝影、錄音、記憶、發聲等功能或有礙試場安寧、妨害測驗公平智慧財產之各類器材、物品(如行動電話、收錄音機、MP3、錶、計時器、翻譯機……)等。若帶有上述電子設備,須取消鬧鈴設定並關閉電源。

4.測試中,禁止瀏覽其它網頁或遊戲,禁止玩手機,禁止交談及任何違反考試規則之事宜,否則不予計分。

5.考前應先確認網路教學平台帳號密碼可否登入,如有問題請在考前至計算機中心詢問並確認,如考試當天帳號密碼無法登入測驗,請提前離場。

6.測驗進行間不得在試場內飲食(含嚼食口香糖)、抽菸、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,違者第1次口頭警告;若累計2次違規,則勒令出場,其作答不予計分。

7.測驗進行間如因身體不適或需使用洗手間,請直接交卷離席。

8.測驗進行間,在監試人員宣布測驗結束前,不得提前離場,違者作答不予計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