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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活動申請辦法

1.公民護照包含公民教育及創意實作,為通識教育中心學分,活動內容須符合通識教育目標 (請參閱通識教育中心網站) ,並遵照公民護照實施細則辦理。
 
2.公民護照分數及項目認列,須經由通識教育中心審核通過並給予認證項目後,方能進行公民護照分數認證。
 
3.申請單位在該活動公告前兩週,先將活動申請書(附件1)寄至通識教育中心審核,待審核通過,請依核定認證項目進行活動公告與給分。
 
4.創意實作競賽的校級、院系級競賽認定如下:通識教育中心與三創中心舉辦之競賽、結合校發展所舉辦具嚴謹審核之競賽(如CEO競賽),經通識教育中心審核通過並認列之,競賽獲獎名次與人數,需視參賽作品質與量訂定。除上所述以外之競賽、體驗營、工作坊,皆認列「體驗工作坊」分數。
 
5.活動必須公告在學校首頁,並開放全校同學參與,且須依據活動申請書內容執行。
 
6.學生參與一個活動僅能認列一項公民護照分數。活動如與學生上課時間相同,或屬於課程內容之一,不能認列公民護照分數,但能登錄「有課參加」作為學習歷程。
 
7.活動回饋單(附件3)的形式與內容請自行設計(紙本或電子表單均可),但為引導學生反思活動參與心得,回饋單題目必須包含:(1)印象最深刻的活動內容、(2)參與心得。
 
8.活動結束後,依以下類別所需資料以PDF檔寄至通識教育中心公民護照信箱 gecp@mail.feu.edu.tw

       ♦公民教育體驗工作坊:活動成果(附件2)、活動回饋單(附件3,擇優五件)
       ♦競賽活動:活動成果(附件2)、作品評分成績表(附件4

9.以上未盡事宜,由通識教育中心審查會議決議,敬請配合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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